按照欧洲杯
“天合杯助学金”评选工作安排,依据《欧洲杯
“天合杯助学金”评选办法》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评选人为欧洲杯
在籍研究生;
2.热爱祖国,品行端正,认真学习,积极向上,乐于助人,遵纪守法,无不良嗜好,在学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;
3.自强自立、直面逆境、不畏艰辛、乐观向上,应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;
4.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;
5.本助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。
二、资助金额
助学金每年评选6名研究生,资助额度为0.5万元/人;
三、评选程序
1.个人申请。学生本人自愿报名,11月14日12:00前使用个人邮箱账号登录“一张表”平台(//one.top10ozb.com),在“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”-“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”栏,点击【新增】进行【天合杯助学金】信息填报,同时扫码入群。
2.资格审查。欧洲杯
研究生办公室汇总个人申请信息,并根据评奖要求进行资格审查。
3.答辩评审。欧洲杯
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现场答辩评审。
4.学院审核。专家评审结果经欧洲杯
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拟推荐名单。
5.结果公示。拟推荐获奖名单在欧洲杯
官网予以公示,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最终确定推荐资助名单。

学院联系人:赵晓杰
联系电话:0431-85168583
欧洲杯
研办
2025年11月11日